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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012.減資緣由: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,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。3.減資金額:200,000元4.消除股份:20,000股5.減資比率:0.025%6.減資後實收資本額:807,950,460元7.預定股東會日期:不適用8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(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):不適用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不適用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03月0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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